白热化交锋中如何沉着应对?最高检评议组听庭评议
白热化交锋中如何沉着应对?最高检评议组听庭评议
白热化交锋中如何沉着应对?最高检评议组听庭评议
最高检第三评议组在(zài)鲁开展听庭评议
公诉人在白热化交锋中沉着(chénzhuó)应对
“我只是把香精卖(mài)给了他们,他们用来干什么我毫不知情。”
“假香油?与我(wǒ)无关!不能证明我卖给他们的香精用于造假香油。”
“谁能(néng)证明这些假香油是用我卖给他们的香精制造的?我不认罪!”
近日,法院对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芦某某涉嫌(shèxián)生产、销售(xiāoshòu)伪劣产品案开庭审理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曹县听庭,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。
该案中,被告人芦(lú)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向(xiàng)经营香油门店的马某某等三人售卖香精等物质,并传授勾兑方法,用(yòng)混合油冒充纯芝麻油,导致产品(chǎnpǐn)存在安全隐患。庭审现场,芦某某避重就轻,只承认自己出售香精,没有传授造假方法,拒不认罪。公诉人沉着应对,将(jiāng)证据逐步抛出,层层推进,依据(yījù)证据和法律规定,对其多次矛盾辩解一一揭露。
随着程序的(de)推进,控辩双方的交锋到了白热化的程度。“本案证据不足,无法证实芦某某存在犯罪事实。”芦某某的辩护人自始至终坚持无罪辩护,“芦某某仅仅是销售香精(xiāngjīng),不应构成(gòuchéng)刑事犯罪。”
面对辩护(biànhù)人的辩护意见,该案公诉人——山东省十佳公诉人、曹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民进行(jìnxíng)了有理有力的应对。他当庭指出:“香油店门头招牌、磨浆机、香油锅,产品外包装上‘纯真’‘小磨香油’字样等(děng)客观性证据,简洁、直观地证明了同案犯马某某等三人(sānrén)加工销售的是纯芝麻油,不能添加香精;芦某某销售的香精外包装上加大加粗字体明确标注不得在植物油脂(包括芝麻油)中添加;同案犯马某某等三人多次供述,芦某某上门(shàngmén)传授勾兑方法、销售香精,他们勾兑好后,再(zài)冒充纯芝麻油销售;微信聊天记录显示,同案犯马某某等三人在制假过程(guòchéng)中遇到颜色不正的问题要请芦某某提供技术指导,所售伪劣芝麻油被执法部门查处后求助芦某某应对措施,企图逃避法律追究。”公诉人继续(jìxù)说,“依据司法解释,知道或者(huòzhě)应当(yīngdāng)知道他人实施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犯罪(fànzuì),而为其提供制假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的,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共犯论处,因此(yīncǐ),关于(guānyú)被告人不明知他人将(jiāng)香精用于芝麻油的辩解,与在案其他证据不符,且辩解不符合客观常理(chánglǐ),应依法不予采信。”
在法庭辩论阶段,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芦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(jùyǒu)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的故意,涉案金额的认定等焦点问题激烈辩论。公诉人借助多媒体示证(shìzhèng),呈现案件事实、揭露犯罪过程,运用思维(sīwéi)导图理清案件性质(xìngzhì)、制假售假过程。
“本案的被告人不认罪,庭审对抗性(duìkàngxìng)较强,非常考验出庭公诉(gōngsù)人的应变能力。通过旁听可以看出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的庭前准备工作非常细致全面,庭审中回应答辩(dábiàn)精准(jīngzhǔn)及时(jíshí),指控犯罪有理有力,庭审效果总体较好。”在庭审后召开(zhàokāi)的评议会上,最高检评议组成员(chéngyuán)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肯定。“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,可以更加简略出示”“法庭讯问环节,要注意设计问题进行追问”“前期制作审查报告时,可以和后期庭审预案里的证据罗列和分组保持一致,使逻辑层次更为清晰”……评议组成员还就(jiù)如何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效果,从讯问技巧、举证质证细节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。
“我们要以此次出庭评议活动为契机,将最高检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(jīcéng)公诉人的日常(rìcháng)工作中。”面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建议(yìjiànjiànyì),公诉人真诚表态。
据了解,法院将对(duì)该案择日宣判。
(检察日报 王(wáng)蓉蓉 刘少杰 麻双迎)


最高检第三评议组在(zài)鲁开展听庭评议
公诉人在白热化交锋中沉着(chénzhuó)应对
“我只是把香精卖(mài)给了他们,他们用来干什么我毫不知情。”
“假香油?与我(wǒ)无关!不能证明我卖给他们的香精用于造假香油。”
“谁能(néng)证明这些假香油是用我卖给他们的香精制造的?我不认罪!”
近日,法院对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芦某某涉嫌(shèxián)生产、销售(xiāoshòu)伪劣产品案开庭审理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曹县听庭,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。
该案中,被告人芦(lú)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向(xiàng)经营香油门店的马某某等三人售卖香精等物质,并传授勾兑方法,用(yòng)混合油冒充纯芝麻油,导致产品(chǎnpǐn)存在安全隐患。庭审现场,芦某某避重就轻,只承认自己出售香精,没有传授造假方法,拒不认罪。公诉人沉着应对,将(jiāng)证据逐步抛出,层层推进,依据(yījù)证据和法律规定,对其多次矛盾辩解一一揭露。
随着程序的(de)推进,控辩双方的交锋到了白热化的程度。“本案证据不足,无法证实芦某某存在犯罪事实。”芦某某的辩护人自始至终坚持无罪辩护,“芦某某仅仅是销售香精(xiāngjīng),不应构成(gòuchéng)刑事犯罪。”
面对辩护(biànhù)人的辩护意见,该案公诉人——山东省十佳公诉人、曹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民进行(jìnxíng)了有理有力的应对。他当庭指出:“香油店门头招牌、磨浆机、香油锅,产品外包装上‘纯真’‘小磨香油’字样等(děng)客观性证据,简洁、直观地证明了同案犯马某某等三人(sānrén)加工销售的是纯芝麻油,不能添加香精;芦某某销售的香精外包装上加大加粗字体明确标注不得在植物油脂(包括芝麻油)中添加;同案犯马某某等三人多次供述,芦某某上门(shàngmén)传授勾兑方法、销售香精,他们勾兑好后,再(zài)冒充纯芝麻油销售;微信聊天记录显示,同案犯马某某等三人在制假过程(guòchéng)中遇到颜色不正的问题要请芦某某提供技术指导,所售伪劣芝麻油被执法部门查处后求助芦某某应对措施,企图逃避法律追究。”公诉人继续(jìxù)说,“依据司法解释,知道或者(huòzhě)应当(yīngdāng)知道他人实施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犯罪(fànzuì),而为其提供制假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的,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共犯论处,因此(yīncǐ),关于(guānyú)被告人不明知他人将(jiāng)香精用于芝麻油的辩解,与在案其他证据不符,且辩解不符合客观常理(chánglǐ),应依法不予采信。”
在法庭辩论阶段,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芦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(jùyǒu)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的故意,涉案金额的认定等焦点问题激烈辩论。公诉人借助多媒体示证(shìzhèng),呈现案件事实、揭露犯罪过程,运用思维(sīwéi)导图理清案件性质(xìngzhì)、制假售假过程。
“本案的被告人不认罪,庭审对抗性(duìkàngxìng)较强,非常考验出庭公诉(gōngsù)人的应变能力。通过旁听可以看出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的庭前准备工作非常细致全面,庭审中回应答辩(dábiàn)精准(jīngzhǔn)及时(jíshí),指控犯罪有理有力,庭审效果总体较好。”在庭审后召开(zhàokāi)的评议会上,最高检评议组成员(chéngyuán)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肯定。“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,可以更加简略出示”“法庭讯问环节,要注意设计问题进行追问”“前期制作审查报告时,可以和后期庭审预案里的证据罗列和分组保持一致,使逻辑层次更为清晰”……评议组成员还就(jiù)如何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效果,从讯问技巧、举证质证细节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。
“我们要以此次出庭评议活动为契机,将最高检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(jīcéng)公诉人的日常(rìcháng)工作中。”面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建议(yìjiànjiànyì),公诉人真诚表态。
据了解,法院将对(duì)该案择日宣判。
(检察日报 王(wáng)蓉蓉 刘少杰 麻双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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